从55周岁至64周岁,每年领取保额的18%。
65周岁至87周岁,每年领取保额的36%。
生存金不领取可留存在保险公司累积生息。
身故给付:
一、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内(含第180日)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,保险公司向您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,同时本合同终止。
二、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,或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,保险公司按以下三项相比最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,同时本合同终止:
按以下三项相比最大者给付:
(一)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保险合同载明保险金额的三倍;
(二)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净额;
(三)被保险人身故时已交保险费。
满期祝寿金:生存至88周岁,给付保额的200%作为祝寿金。
保单红利:现金分红
投保示例:
夏女士为自己5周岁的儿子童童投保“童鑫锁”,选择保额10万,20年交。年交保费21052元,20年累计保费421040元。在保险期间内,童童获得的保险利益如下:
生存保险金:
合同生效满90天后(需经过犹豫期)即可领取3千元;
童童7周岁至54周岁每年领取3千元;
55周岁至64周岁每年领取1.8万元;
65周岁至87周岁每年领取3.6万元。
(88岁保证共领取生存金:1355000元;若生存金不领取,假设按3%累积生息约为2512388元)。
满期保险金:在童童生存至88周岁后的保单周年日,可领取20万元的满期金。
身故保险金:保险期间内享有最低30万元保障。、
保单红利:每年可享受现金红利,红利不领取可累积生息,至88周岁的累积红利(中档)约为2154680元。
注:演示利益纯粹是描述性的,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,分红是非保证的。实际分红情况以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状况为准。